安徽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联手形成审计结果运用合力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来源:安徽省阜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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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察局根据《阜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充分利用与审计机关共同搭建的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操作办法》。《办法》规定了审计结果的收集汇总途径、线索的整理和运转程序及《审计涉及人员及主要问题拟办单》填写要求,并强调从6个方面加大审计结果运用。
    一是对审计中发现并反映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梳理情况,分析原因,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建章立制,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对涉及个人廉洁自律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对审计对象进行“廉情谈话”防止存在问题进一步发展,审计结果和廉情谈话等内容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是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审计对象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本人及时整改并对问题进行说明,审计结果和诫勉谈话、说明材料等内容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整改不认真的,建议给予组织处理。
    四是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有经济问题、严重违规违纪,或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并负有主管(或直接)责任的,建议立案查处。
    五是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上年度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开展1-2次专题调研或专项监督检查,分析其违反财经制度的原因,督促规范财务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有关领导。
    六是把审计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李援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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