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注重“七个坚持、七个结合”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2日】
【来源:四川省广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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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审计局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中,采取有效措施,注重“七个坚持、七个结合”,重发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坚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审计与财政预算资金审计相结合。对灾后重建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收支主管部门按资金面70%、单位面30%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预算分配、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规范灾后重建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行为。

    二是坚持重建工程项目财务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检查灾后重建项目财务和有关部门行政事业部门的 “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揭露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追究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加大对农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益性强、公众关注高的部门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是坚持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重点开展对扩大内需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重点建设工程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的审计,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基础过滤网”和社会审计“立体监督网”的作用,保证“钱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五是坚持“同级审”与“上下审”相结合。积极配合协调省市各级审计机关在广元境内的审计工作,围绕灾后重建项目的建设秩序开展投资审计,充分整合审计资源,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资金安全运行系数。

    六是坚持常规审计与跟踪审计相结合。变事后审计算账为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评价,坚持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物资的跟踪审计,市县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严肃查处各种跑、冒、滴、漏。

    七是坚持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按照“摸清家底、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的总体思路,把预算执行情况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点,把揭露问题和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可行建议,及时转化审计成果,达到边审计、边促进、边整改、边提高、边完善的最终目标。(何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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