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渡县审计局采取六项措施不断强化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4日】
【来源:云南省弥渡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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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弥渡县审计局为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采取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在审计法律文书送达后3个月内,适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并反馈相关情况。二是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每半年向县委、政府报告1次审计决定落实整改情况,对于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审计整改结果,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好的典型,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实行公开曝光。五是由县委、政府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整改责任人,对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六是与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之间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共同落实审计决定。去年,该县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建议63条,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了  100%。(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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