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审计局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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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审计局印发了《枣庄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作为全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对加强全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意见》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十字”工作方针,促进审计干部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审计机关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总体目标,以及“市局争创省级文明机关,区(市)审计机关大多成为市、区(市)级文明机关”的创建目标。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提高审计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弘扬审计精神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四个方面,制定了十五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公民文明行为规范,健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行审计实务导师制,着力培养“四手”人才,注重审计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应用,加强审计能力建设;把“民本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中,弘扬“依法、严谨、求实、创新、廉洁、奉献”的审计精神,加强审计作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文明机关建设。

    《意见》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营造氛围、积极推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安排、力求实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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