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三联审”强化监督领导干部核心权力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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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一把手”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是困惑党的建设和政府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江苏省南通市针对这一难题的创新之举——入选“2008年度全省组织工作创新创优十佳成果”的“三联审”,在全国、全省引起强烈反响。继中组部《干部监督工作通讯》大篇幅推广南通经验后,8月25日,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审计厅联合在南通召开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南通开展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经验。

    南通的“三联审”是由组织、审计、编制部门联合开展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用编责任审核。 “三联审”把对象定为“一把手”,包括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启动“三联审”的情况分为三种,一是离任联审。对因提拔、换岗或“退二线”而离任的主要领导,一般在其离任半年内实施“三联审”;二是例行联审。凡在同一县(市)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3年以上的,在同一部门领导岗位上担任主要领导5年以上的,要进行一次例行联审;三是重点联审。对平时信访举报比较多、基层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重点审计活动。

    “三联审”有着严格的程序。一是联审前调查公示。了解掌握被审干部的基本情况,征求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联审。在调查的基础上,正式通知被审干部,召开联审进点动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张贴联审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联审中分析汇总。在被审干部按要求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联审小组深入被审干部所在地区或部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调阅台账等办法,多渠道收集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是联审后反馈通报。综合联审情况,经过规定程序后形成“三联审”报告,送达被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并召开联审结果通报会向干部群众进行通报。

    自2007年3月对如东县委主要领导首次实施“三联审”以来,该市已先后对市规划局、科技局、总工会等12个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海安、如皋、如东、通州、启东、崇川、港闸等7个县(市)区14名党政“一把手”实施了“三联审”,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联审比例达到了87.5%%,共查纠违纪、违规资金24.02亿元,取消个别县(市)超越权限对25人作出的任职决定,对超编用人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并指导县(市)区对108位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联审,取得了明显成效。“三联审”也让那些坚持科学发展、保持清正廉洁的干部被发现和认可,目前在经过“三联审”的“一把手”中,有3人被提拔,3人被重用。

    “三联审”结果与干部的考察奖惩和选拔任用挂钩联系,被赋予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联审小组除将联审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还将结果同时归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行“三联审”,不仅在要害环节上防止个人说了算,还可以让领导干部符合情理地推掉那些不符合规定的说情,可以说,“三联审”为领导干部筑起了廉洁从政的“防火墙”。 (陈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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