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县:“四举措”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9日】
【来源:湖南省澧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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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政府和国家审计署要求,澧县于近期启动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县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的主要领导与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确立了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的工作目标。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据统计,该县196所中小学校中,建于1999年以前的校舍占校舍总面积的68%,建设年代久,抗震防灾能力较差。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县委、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以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该县审计局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一是召开了党组会,对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二是成立了审计组,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责任。三是建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审计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工程资金分配、拨付以及管理、使用情况;校舍安全工程各项职责的落实情况;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鉴定情况等。四是明确了检查内容。即主要审查各责任单位是否形成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职责是否明确并有效履行;出具的校舍安全鉴定报告是否真实有效;校舍信息数据库是否建立和完整。并要求重点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等问题;揭露和反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因项目质量不过关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以确保资金效益和工程质量。(沙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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