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审计建议促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1日】
【来源:湖北省沙洋县审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湖北省沙洋县审计局牵头对全县地税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清查了政府投资工程所涉及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业的房产交易税和契税等等,共查出欠缴漏缴税款六百多万元。面对这种现状,为规范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税费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沙洋县审计局结合当地实际草拟并建议政府出台了《沙洋县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大力支持地方税务机关贪污履行职责,不得越权制定涉及地方税费的文件,不得干预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费。

    该办法对各单位协税护税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明确,特别要求县地税不得越权减免各种税费;公安部门必须加大打击制售假发票和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县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必须凭契税、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才能按“先税后证”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县直各部门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凭建安发票才能办理付款等等。

    该办法规定审计局负有对协税护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责任,依法对协税护税不力的单位进行经济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导致税费流失的由财政部门等额扣减该单位经费,相关责任人由监察局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向华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