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县委县政府明确审计工作“四方向”及其要点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8日】
【来源:安徽省砀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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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强化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力度,真正让审计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近期,安徽省砀山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中共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审计工作“四方向”及其要点。

    深化县镇两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改革措施的审计监督。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注重检查执行财税政策的公正性和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要将审计延伸到部门预算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各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负债风险、城镇公共设施投资、国家有关“支农、惠农”政策执行等领域。 要把绩效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

    突出投资绩效审计。坚持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 按照“提前介入、跟踪审计、全程监督”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事前招投标标的、事中施工建设跟踪和事后竣工决算审计三个关键环节,全程实施审计监督,清除各种“高估冒算”,节约财政资金。凡与该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招标、建设、设计、管理、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均应接受审计监督。县发改委、商务、财政、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了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投标中心应在招标前将工程预算价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其结果作为县定价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依据;项目施工过程中,审计部门应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对变更部分进行造价审定。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接受审计部门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机关要注重从政策、机制、体制、制度等层面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全面提升绩效审计层次,实现投资绩效审计的重大突破。

    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要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扩大覆盖面,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具有资金审批权、资金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和经济执法处罚权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三是加强对镇党政领导的审计,促进镇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经济职责。

    各级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在对干部表彰、提拔、任免、使用前,应运用相关的审计成果,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按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审计结果等级评定制》的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先离岗、再审计、后安排”,进一步拓宽经济责任审计内涵和层次。同时试点进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完善村级审计经常性监督制度。

    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机关要强化对养老、医保、失业、扶贫、解困、救灾以及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特别要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的跟踪审计;要大胆揭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损失浪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要重点调查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办法、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站在宏观角度看问题,从制度上找原因,从体制、制度等层面上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法规制度。(吴孝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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