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出台《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1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正式出台《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检查办法》,从而使该局推行的对跟踪审计项目引入第三方监督形成制度化。

    该《办法》决定,在市审计局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选择检查;建立专门的专家库,由市内、外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投资审计专家组成,决定选择检查前,在专家库中随机选择成员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检查的结果,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将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工作以及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重要依据。

    《办法》还就检查的具体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经协调,聘请外部投资审计专家参加检查,所需费用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证。(曹守跃  曾亚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