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情况表明:山东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探索实行农业生产企业化做法值得借鉴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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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省审计厅结合临沂市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公证审计,重点对该市依托世行项目区探索实行农业生产企业化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市紧紧围绕“三农”大局,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实施和推进农业生产企业化为突破口,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在项目管理和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农业生产企业化,是指农业生产内部实现规模经营,企业化管理。即在坚持现有土地政策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土地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农业生产内部实现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控制、统一协调,将农业生产由分散经营改造为规模经营,生产主体由个体改造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改造为企业行为,成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实体。主要做法:

    开展土地治理项目与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相结合试点。2007年,该市在实施罗庄区土地治理项目中,依托山东舜禾工贸公司建立5000亩标准化果蔬自控基地,进行了初步尝试。2008年,在全省首次开展“两类项目结合”试点工作,结合当年度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市政府要求各县区积极围绕“三农”工作发展要求,做到“三个结合”,即:项目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土地治理项目与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相结合。特别强调,土地治理项目要积极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控农产品基地相结合,实现农业生产企业化。工作中,各县区落实结合面积4.5万亩。如兰山区金锣集团建设8000亩茶山海棠基地项目和河东区同德有机农业合作社建设5000亩有机蔬菜、粮食基地项目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试点项目。金锣集团茶山海棠基地项目流转农民土地租赁费每亩每年1000斤小麦(最低折现金800元),有效转移农民5000人,农户人均年可增收5000-10000元;同德有机农业合作社,计划种植有机水稻5000亩,亩均产值20000元,既保证了粮食生产又提高了农民收入。

    搞好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采取租赁、入股等形式集约土地经营权。同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要求企业优先吸纳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进入企业或基地务工,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与切身利益。去年以来,有近30家企业租赁流转农民土地经营权近5万多亩,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并按照企业管理方式,对农业生产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控制、统一协调的发展模式,建设了一批名特优农产品基地。截至目前,全市规划现代农业示范园达10万亩。兰山金锣集团租赁农民土地8000亩,建设有机甜茶基地。苍山县在1.3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区基础上,规划建设2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已有21家企业入驻,投入1500万元,租赁土地7000多亩,建成了高效蔬菜基地。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规模开发。该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3万个,占全省合作组织总量的近一半。但大都规模偏小,个体单薄,运行管理不规范。近年来,该市农业综合开发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先后扶持了19个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累计总投资2250万元,建立了优质农产品基地。如莒南县润盛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100亩的冬暖式蔬菜大棚基地,沂水县益德花生专业合作社2100亩有机花生基地,苍山县会宝山生态合作社10000亩优质果品基地,河东同德有机蔬菜合作社5000亩有机农产品基地,临沭县惠民草莓合作社5000亩优质草莓基地,沂水县夏蔚镇大王庄合作社4000亩优质大樱桃基地等。据统计,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合作社建基地累计达3万多亩。

    扶持龙头企业,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近年来,全市共争取48个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争取省以上财政无偿资金1882万元、财政周转金5648万元、贴息贷款6700 万元,进行企业技术革新,挖潜改造,提高其加工生产能力。目前,这些项目年实现销售收入达到30多亿元,安置5000多名农村劳动力就业;有12个企业被命名为省级龙头企业,起到良好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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