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太仓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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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太仓市审计局在农村财务延伸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指导等过程中,发现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村区划的不断调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市农办的高度重视,日前,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太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范围,建立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产权的登记和年检以及下级资产管理机构的指导和检查;要求监察、民政、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

    《意见》强调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7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一是要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开展产权登记,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市政府核发产权登记表、产权证书;三是要规范集体资产租赁,新投入的由二三产企业租赁使用的资产,一律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租赁协议的期限一般2年,最多不超过5年;四是要强化集体资产收益管理,资产出租原则上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对欠缴租金的单位要逐一排查,分析原因,跟踪管理、确保到位;五是要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预算资金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发包,预算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坚持整体项目或工程部分割原则、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六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七是要完善审计监督制度,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张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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