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建立联网审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7日】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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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推进审计创新转型,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政府近日行文批准建立《绩溪县联网审计工作制度》,印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

    该制度主要内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是在经济社会信息化和高科技条件下,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优化审计资源、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开展计算机联网审计工作。二是联网单位职责。各联网单位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传送有关电子数据和必要的软件管理技术文档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瞒事实、故意传送错误电子信息;建立数据传输管理责任制,确保电子数据的按时有序传输和安全保密;负责对审计机关设置在联网单位的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三是审计机关职责。联网单位由审计机关确认并经县政府批准,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联网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数据的接收、审核、存储和归档等管理工作;维护联网单位计算机系统安全,并对涉密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联网单位电子数据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他途;未经联网单位同意,不得向其他单位报送联网审计情况。四是电子数据传输。联网单位电子数据传输按月进行,在每月终了10日内传输完毕。审计机关根据需要,考虑数据的时效性和可用性,可以要求联网单位适时传输。(汪齐放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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