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审计局实行审计方案预批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来源:山东省莱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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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阳市审计局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重点项目实行了审计方案预批制度。制度规定,凡是镇街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社保和民生资金的专项审计、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领导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一律实行审计方案预批。预批内容主要包括审前调查情况、审计思路、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审计注意事项等;凡是审计方案未能通过局委会审查预批的一律重新进行审前调查,待重新修订的审计方案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审计。此项制度实行以来,该局先后对22个重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了预批,审计查出问题的效率和审计质量均有了很大提高。(姜增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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