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施甸县政府出台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来源:云南省施甸县审计局 】
字号:【大】 【中】 【小】
    
    云南省施甸县人民政府针对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增大、项目多、领域广的实际,为切实加强投资项目监管,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近日颁布实施了《施甸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坚持项目竣工必审的原则,未经审计的项目,主管单位不得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以前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完工的提供给同级审计机关,县审计机关应当依此制定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
    
    《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验收等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防止政府投资损失浪费,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陈加国)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