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强化四项措施力推信息宣传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来源:山东省蓬莱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山东省蓬莱市审计局认真总结信息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强化四项措施,力推信息宣传。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信息宣传合力。该局将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全程把关,任务细化,量化到人,责任清晰”的目标,实行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法制科设置专管人员的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每月听取信息宣传工作汇报,为信息宣传工作定思路、出题目,健全了从分管局长、信息宣传组、到全体审计人员的组织网络,组织骨干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宣传培训班,形成了领导重视、骨干带头、全员参与的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提升信息宣传效能。坚持以促进发展为主题,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为目标,积极开展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审计主管部门提供情况信息,为领导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参考依据,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在围绕社会经济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有针对性的找原因,提对策,挖掘深层次的审计信息,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报道,制定出工作进度和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

    三是健全机制,加大信息宣传考核。该局专门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意见》和《信息宣传考评办法》,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的考评内容,把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优劣作为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信息、宣传分开考核,责任到人,采取积分制,形成人人有任务的工作氛围,完善了信息宣传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切实在全局形成搞好信息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和整体合力,增强信息宣传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规范程序,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宣传稿件由撰稿人将分管领导签发的稿件原件和电子稿在法制科备案后方可发出;信息稿件由法制科专管人员按照分管领导所签发的上报方向进行统一编送,重大事项的信息宣传必须经局长批准。凡是被采用的宣传稿件,由撰稿人自行上传到内部办公网络相关栏目,并将网络用稿原件进行抓图、纸质稿件进行扫描存入该栏目的附件中,以便全体人员及时查阅,增加信息宣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宣传质量。(王玉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