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城区审计局积极探索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来源: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审计理念,不断深化审计内容,逐步拓宽审计范围,积极探索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该局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经济收入来源发生了根本变化的情况,依法将村级财政财务收支纳入审计范围。目前,全区115个村都被纳入审计范围,该局每年安排对5至10个村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

    在审计中,该局积极探索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法。一是原始凭证审查法。审计人员在村级审计工作中十分关注假票据、发票报销的问题,根据原始凭证审查虚假票据、发票所反映的各种事实和情况。二是经济活动联系法。该局要求乡镇财政预决算审计,必须延伸对1—2个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把乡镇预决算审计与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联系起来,把村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村级企业及其他单位延伸审计联系起来,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分析比较法。在审计乡镇财政、镇直有关部门单位时,掌握财政性专项资金,国家政策性补贴等资金流向村级的情况,分析比较村级重要经济活动,分析存在的问题。

    该局坚持查实数、报实情、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1个重点村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村级审计工作初见成效。审计查出了一系列违法违规问题,该区区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三项规定;一是强化乡镇财经所审核监管力度,彻底解决“代而不管”问题。对不合规票据、白条一律不予报支,对不合财经法规的财务行为坚决抵制;二是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级所有财务开支票据,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核实签章,否则视为不合规开支,不予核报;三是严格查处村级“账外账”行为,对个别村将部分收支隐藏在村内,不全面纳入乡镇财经所管理的行为,坚决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黄有水)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