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规范运用OA和AO系统办法全面推进审计项目科学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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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现审计实施、审计管理和审计档案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近期出台了《关于审计项目规范运用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的试行意见》,要求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所有审计项目,统一运用OA系统和AO系统,按照《审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和《AO2008实用手册》的要求,规范现场审计实施和审计项目管理工作。

    该《意见》明确规定,各项目执行处室和各项目审计组为组织管理运用OA系统和AO系统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求做到审计全过程规范操作,充分利用系统自动功能,实现审计项目纸质和电子审计资料同步记录、同步审计复核;审计完毕后,审计项目纸质和电子审计档案同步完成,并保持一致性。《意见》要求审计组长(主审)每15个工作日收集、审查、汇总现场审计资料,使用数据包管理功能向OA系统上传项目进行中的现场资料。包括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在审计现场取得的纸质审计证据、文件等扫描图片,供局领导、项目执行处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信息办、综合处、法制处等相关部门检查、复核。局领导、项目执行处室负责人将及时对审计人员上传的现场审计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并作出批示或提出意见,审计组据此调整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

    该意见要求各综合部门按职责分工,统一运用OA系统和AO系统的交互平台,进行审计管理工作,实现审计现场实施与审计管理、领导指挥、事中控制的有效协调、沟通和融合,达到信息共享、同步审计、同步指导、同步指挥的联动管理目的,从而有效提高审计质量与工作效率。(周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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