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审计局实行审计业务管理“四分离”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来源:山东省微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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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微山县审计局不断深化“情系民生、文明审计”机关服务品牌建设,为充分体现“文明审计”的承诺和内涵,该局从实际出发,从业务管理入手,不断实践探索“文明审计”的方式方法,实施了“四分离”审计业务管理运行模式。

    所谓“四分离”,是指实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实施、审理、执行四项职责分别由不同科室相对独立承担的审计业务运行模式,以及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措施,构建比较完备的审计管理科学化体系。办公室为审计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动态管理;各业务科室为审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审计项目实施,代拟审计项目文书和建立档案工作;法制审理科为项目审理部门,负责召集组织审理委员会,实施审计项目的审理复核;审计结果执行科为审计结论执行部门,负责全部审计项目结论的落实工作。

    推行审计权能“四分离”改革,科学合理地配置审计权力,建立计划、实施、审理、执行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进审计业务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业务质量。

    通过实行审计业务“四分离”改革,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权力制衡,强化了质量、程序、效率、廉政的内部控制,使决策更加科学,分工更加合理,权责更加明晰,程序更加严谨,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人力资源得到优化组合,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坐位次,使大家顺心服气,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形成了自加压力、奋发向上、团结协调、务实高效的审计新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廉洁意识,真正体现了“情系民生、文明审计”的品牌内涵,促进了和谐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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