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采纳审计建议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来源: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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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在每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中,都要深入基层,跟踪审计年度基金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及卫生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009年该市根据审计建议并结合实际,对存在补偿手续、金额和有关监管等问题进行整改,出台多项措施,取得很好效果。

    修订下发了《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出台了新的补偿方案。镇、村门诊补偿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县、镇两级医院住院取消分段补偿,镇卫生院补偿标准为55%,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为45%,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分段补偿起点由30%提高到40%,最高补偿达到80%,最高补偿限额由每人每年4万元,提高到8万元,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加大三级监管力度。该市合管办监督全市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各镇合管办监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执行农合政策、兑付农合补偿费用等情况,各行政村也都成立了监管小组,对农合资金补偿情况进行监督。

    实行“四公示”、“五合理”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在醒目位置要公示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常用药品价格、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并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建立行之有效的新农合医疗机构的自律机制。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网络管理。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实行联网管理,门诊、住院补偿均实行刷卡补偿,并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配置电脑,与市合管办中心管理系统实行数据信息共享,24小时受其监控,确保了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胡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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