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全面部署开展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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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 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召开后,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由纪委、组织、编办、审计、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试行)〉的意见》,对开展“三责联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0月30日,该市又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责联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议指出,苏州市将于明年初全面推行“三责联审”工作,切实加强对用人、用编、用财三个重要用权行为及相应责任的监督审查。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政策宣传,为“三责联审”工作顺利推行营造良好氛围。会议同时就做好“三责联审”工作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界定对象稳妥制订计划”、“分工协作有序实施联审”、“跟踪监督抓好联审结果运用”、“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机制”等五方面具体要求。

    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立平在会上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三责联审”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工作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一是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即突出党政正职应负的责任为重点,应兼顾领导班子用权履责的评价;二是统一协调与各司其职的关系,即各部门在各自所履行法定职责中,把握三项监督工作的内在联系有效统合力量、协同工作;三是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科学规范、切实有效的干部监督体系;四是借鉴继承与探索创新的关系,既要借鉴已有的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又要积极研究和探索切合当地实际的创新做法,扎实推进“三责联审”工作。同时强调要从组织体系上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在舆论氛围上重视宣传引导;在队伍建设上端正工作作风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确保“三责联审”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会上,苏州市审计局局长周志豪就“三责联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了专题动员部署要求。(王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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