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三个创新加强对乡镇书记镇长的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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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四年来共对35位乡镇书记镇长实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76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54万元,收缴应缴未缴资金3674万元,向纪检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9人。通过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空间,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

    创新审计方式,实施书记镇长“捆绑式”审计。审计过程关注书记镇长履行宏观经济决策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情况;在审计实践中提炼出了以“经济发展责任,财政管理责任,预算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五项经济责任为基础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科学区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自的经济责任,增强审计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创新审计内涵,把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有机结合。把镇(乡)街道书记镇长“捆绑式”审计同镇(乡)街道政府负债、区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两费”支出及基层站所“慰问费”支出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有效结合,同时,把“阳光工资”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镇(乡)街道和区级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看各种福利、补贴发放是否符合“阳光工资”的各项政策规定,有无变相发放各种福利、补贴现象,并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促进“阳光工资”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创新审计制度,初步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鄞州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鄞州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鄞州区书记镇长“捆绑式”审计实施办法》、《鄞州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和告知办法》以及《鄞州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形成了鄞州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不但使鄞州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大大丰富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思路。(励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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