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建立“三项制度”深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建立“三项制度”深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明显成效。

    出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这是该市首个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该《办法》共21条,在审计项目安排、组织实施、案件线索移交、审计结果报告复核、审计档案管理、项目调度和督办等内容都作了原则规定和要求,为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实施提供了依据。

    制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审计局,重点考核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方面,包括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和审计效果两类,按照相应计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市局综合考核分值中。通过考核,有力地推动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审计工作水平。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摘报制》。该局从年初开始,改革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形式,在原有综合报告基础上,单独形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摘报》。《摘报》为表格形式,将综合报告中反映的“审计发现问题”、“审计评价”等内容高度概括,以适应有关领导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项目审计主要内容的要求。《摘报》实行一年来,得到了相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结果利用水平,扩大了审计影响。(屈哲 尹洪超)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