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审计局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务标准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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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善审计实施,保证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日前,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绩溪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务操作办法(试行)》,建立了业务标准。

    该《办法》具体分为四章共二十四条款,涵盖了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和项目的所有内容。进一步明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采用跟踪审计形式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决算阶段实施的审计监督活动。

    《办法》重点规定了建设项目分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建设用地及规划许可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确定是否合法;与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是否依法订立合同;概(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投标合同价是否真实合理;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等10项具体内容。项目实施阶段,重点审计履行合同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规、及时、完整、真实;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等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情况;环境保护情况等12项具体内容。竣工决算阶段,重点审计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资料是否合法;工程库存物资的财务处理是否合规;审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建安工程投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基建收入、结余资金审计;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审计;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审计等7项具体内容。此外,办法同时对各阶段的审计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赵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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