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出台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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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成果,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积极促成政府出台了《相城区审计意见建设整改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审计意见建设整改落实工作,维护了国家的财经秩序。

    该办法形成了审计意见建设整改落实的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问责制度,并对整改范围及整改执行期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办法还明确规定: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督查范围,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并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将审计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及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运用社会公众力量督促整改。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审计成果的转换,提高了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性作用。(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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