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审计局出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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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集中整治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工作中,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严格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贯彻中央、省、市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治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扩大社会公众及企业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企业财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企业财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问题。二是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收支不合理问题。三是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消费、收入分配、履行经济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国有企业在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和处置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五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为推进该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窦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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