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2009年度审计工作目标综合督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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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日前,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政府确定由州政府督察室牵头,联合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了36人的综合督查组,对全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2009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进行了综合督查。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着重检查州政府关于收缴2007年度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等有关问题的情况,审计厅对我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2009年州、县(市)两级政府委托审计机关向州、县(市)人大报告中所列举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尤其对审计发现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

    审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查组严格按照年初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楚雄彝族自治州2009年审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州审计局与各县(市)审计局签订的《楚雄州审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内容,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落实“云审工程”办公用房建设推进情况。督查组按照《云南审计发展工程2009年至2012年建设规划》和州审计局党组的决定,主要检查县级审计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开工建设。

    审计机关综合执法情况。着重检查各县(市)审计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审计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计信息化建设情况、审计准则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情况、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审计组执行 “八不准”审计纪律情况,审计收缴过渡专户的管理和收入、上缴情况,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资金专户的建立、管理和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学习贯彻《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情况。

    该州州委、州政府对审计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开展如此大规模、高质量的审计督查工作,既有力地促进了全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又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审计机关的全面建设,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审计质量、创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张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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