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汉区经济责任审计凸现四个亮点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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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教育预警、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和结果利用机制,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发挥教育和预警作用。近年来,江汉区委、区政府及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为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采用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财经审计法规宣传教育。如在全区反腐倡廉大会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把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的突出问题作为案例,在全区财务人员法纪法规警示教育大会上宣讲;邀请市审计局、省财政厅领导,为区人大、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和财会负责人宣讲《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区属单位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意识和财经法纪意识,起到了良好的预警作用。

    注重审计情况披露,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该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预收的出国(境)考察费余额未能进行财务结算,具实退还。还发现少数领导干部调任时,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和处置国有资产,从原单位带资金和物质到新任单位。针对这些普遍性的问题,该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区领导反映,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引起了区领导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专门制定了《关于组团承办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管理的意见》,规范财务操作程序。对擅自转移和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财务交接的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加大问责力度,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一是明确界定责任,不搞轻描淡写。如在对某街道办事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车辆购置、使用、管理以及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界定领导干部直接责任2,854.87万元,主管责任184.38万元。二是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搞下不为例。如对某单位两个具体经办人的三个活期存折中,存入专项救助款52万元的严重违规问题,抓住不放,及时移交。对某街道办事处所属公司会计凭证一本遗失的严重问题,审计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和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三是及时移交处理,不搞内部消化。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隐瞒、不私自消化,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移交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区纪委针对账外购置公车及车改中的问题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建议书》,责成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遗失会计凭证的责任人被街道调离了会计工作岗位。区纪委针对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的问题,对当事人已作出处理,其中一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结果有效利用。该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注重边审边改,着力源头治理,使审计建议落到实处,审计结果充分利用。区管领导干部向区人大述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一同报告。常青街办事处新的领导班子针对审计查出收支核算不实、违规使用票据收费、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等突出问题,“新官速理旧账”,专门在行政办公会上对审计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区发改委针对审计查处的涂改发放单据、重复和虚假签字报销等违法违纪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定岗定责,建立定期汇报和自审制度,调整财务人员,选拔事业心强,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人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团区委针对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建章建制,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现金、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等一系列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区残联针对审计查处的公款私存问题,认真整改,制定了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生活救助流程图及报销制度。通过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审计效应明显凸现。(李智林 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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