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强采取有效措施对涉农建设项目实施监管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6日】
【来源:河北省武强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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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对涉农建设项目实施监管:
    
    一是涉农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竣工决算审计。重大的涉农建设项目应编报正规的工程决算报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资产交付使用、与施工方进行价款结算的依据,大型的工程项目要开展全程跟踪审计,适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和专家,对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把关。并逐步将现行的事后审计改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变项目事后的结果性评价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完善竣工结算、验收等内控制度,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四是进一步增加项目的公开透明度。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所涉及的项目村要对建设任务、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的检举揭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五是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要建立项目单位“一把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制定专项资金考核指标。对因工作失误,监督不力,造成项目质量低下,影响项目效能发挥,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仍通过验收的,追究有关验收人员的责任。对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建设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多付的工程价款,责令予以追回,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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