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审计局召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分析会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来源: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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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加强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两级审计机关互动和交流,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分析会。各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行风建设实际,对照系统的行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市审计局在深入调研、分析研究行风建设现状,并认真听取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全市两级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审计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审计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个别审计人员还存在着从审不廉、执法不公的问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积极做好预防,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加强审计机关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生命线,把从严治理审计队伍、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纳入重要日程,加大工作力度,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即一同定责、一同履责、一同问责,实现目标责任管理。

    三是强化教育,落实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廉洁从审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全市“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廉洁自律”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廉洁自律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包括《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及“八不准”等审计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理想情操、思想境界、道德观念和法纪意识,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审计项目三级复核、质量考核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大监督,全面检查。市审计局今后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两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的廉政监督,继续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公示、审计承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审计人员执法执纪情况测评反馈、审计回访、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审计干部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做到自觉执行各项纪律,不触“高压线”。要将审计执法过程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都纳入严密有效的监督之中,形成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反腐倡廉运行机制,全力打造“依法行政、文明审计、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审计机关形象。(陈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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