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启动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审计试点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4日】
【来源:安徽省砀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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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2009年12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拟提拔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审计的暂行办法》,砀山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及时跟进,及时探讨,及时试点。在开展“凡离必审”的离任审计和“不离也审”的任中审计的基础上,近期安排两名拟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审计,并依据省文件精神和县情,进一步对任前审计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任前审计对象确定。为拟提拔人选且在工作岗位上较多地掌管财、物和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人员。

    二是任前审计应关注的重点事项。任前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事业投入及发展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拟提拔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三是任前审计程序。县审计局实施拟提拔干部任前审计,要坚持审计法定原则和审计业务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简化或减少程序。

    四是任前审计报告要求。任前审计报告要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界定明确,简洁精炼,通俗易懂。

    五是任前审计结果利用。组织部门应认真研究并利用审计结果,同时将任前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吴孝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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