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沛县:审计促使政府出台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5日】
【来源:江苏省沛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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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沛县审计局在对全县土地出让金的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商业开发项目土地容积率调增后,未补征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突出,随即向县政府报送《建设用地容积率调增未补征土地出让金问题突出》的审计专报,县长冯兴振作出重要批示,县政府成立了沛县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调整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并清收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4121万元。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县政府专门出台了《沛县城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文件,该文件规定:

    一是规范容积率的制定。文件要求县规划部门按照容积率有关规定,在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前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要点要以控规为依据明确容积率相关指标,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挂牌出让。

    二是强化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文件规定,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核对施工图与批准的建筑方案容积率是否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许可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核查实物与施工图容积率是否一致,否则不予通过验收或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是完善容积率变更手续。建设单位要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调整理由,规划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专题论证,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布,并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政府进行批准。(王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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