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大目标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6日】
【来源: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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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为了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规范发展,将“五项完善创新”作为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是完善创新领导组织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与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作用,配强配齐机构人员和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创新审计计划管理机制。改进以离任审计为主的委托审计方式,建立健全“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模式,规范审计计划程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立项、计划管理工作更趋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完善创新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责任,提高审计效率和工作效能。四是完善创新审计监督方式。突破单一查错纠弊的监督方式,建立从行政结果和行政职责来考核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突出审计监督内容,关注政策执行、权力运行、经济决策、责任落实、管理措施等履行职责的绩效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五是完善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在依据审计机关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建立和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同时,还要推行“问责”制度,并逐步实行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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