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审计厅制定2010年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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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根据省委组织部委托,结合省本级预算执行计划,辽宁省审计厅制定了2010年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并经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根据计划,辽宁全年将对18名市厅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长1名,省直部门4名,高校7名,省属企业领导人员2名,市级法检两长4名。上述审计对象中离任审计9名,任中审计9名。
    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辽宁省审计厅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业规程,审计计划突出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的要求,扩大了市厅领导干部年度审计数量。二是扩大了任中审计比例,比例达到了50%。三是在对高校校(院)长审计的同时,一并将高校党委书记纳入审计范围。(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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