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审计局制定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0日】
【来源:江苏省泗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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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近日,江苏省泗洪县审计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一是要求对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或图形形式的电子档案,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的,必须制成纸质文件或缩微品等。二是对采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本电子文件,包括: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文字处理工具等,必要时同时保留文字处理工具软件。对特别重要的文件,其历次修改稿如都有必要保存时,每一稿应以不同的标识区别。定稿电子文件其标识应以正式文件文号注明。收集重点是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三是对用视频设备获得并经计算机处理的动态影像文件,其影像数据以MPEG、AVI为通用文件格式。四是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通过制定该办法,保证了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效的防范了风险,适应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陆红梅、熊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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