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推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让新任者“明白履职”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来源:浙江省青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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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委组织部根据纪委、组织、审计部门联合印发的《青田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对全县27个县直单位和乡镇的58名新任领导干部首次实施了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告知书详细告知其履行职权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与义务,同时还签订了履职承诺书。

    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的内容包括: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经济、财政、财务指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遵循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本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方面的事项。同时还就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专项资金的管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银行存款、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等多方面业务审核流程作出详细规范。

    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这一新制度受到了各新任领导干部的普遍欢迎,认为这项制度的实行,有助于新任领导进一步增强遵守财经法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履行的职责,为更快地进入新到单位的领导角色起到了积极作用。(朱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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