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审计局制定出台《绩效审计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来源:山东省邹平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山东省邹平县审计局制定出台了《邹平县审计局绩效审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绩效审计工作。

    绩效审计准备阶段。科学合理选择项目,组织精干审计力量,注重社会影响力,并且相关数据较易获取。

    绩效审计实施阶段。一方面灵活运用审计手段,不仅要看账查账,更多的是了解事实、收集数据,对事实进行分析和评估。另一方面理顺关系,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相结合;二是传统的审计方法和各种先进审计手段相结合;三是政府审计与外部项目资源相结合。

    绩效审计评价阶段。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绩效审计报告中的评价要素:一是检查项目的前期论证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方向,分析评估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投向的合理性;二是检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项目验收评比等管理监督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三是检查项目是否按既定的计划、标准和方法进行,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情况;四是以资金使用的真实、合规性为基础,审查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非项目建设;五是审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或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注重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陈 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