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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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下半年,甘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庆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省政府《意见》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庆阳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必须主管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把审计机关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科学决策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及时批示有关部门处理;市、县审计局长参加或列席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审计机关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交通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缓解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是全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任免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必须要事先征得市级审计机关的同意后才能任命。高度重视审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市、县审计机关分别设置副县级、科级建制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审计机关逐步配备副县级、科级审计员。强化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建立业务骨干培养机制,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审计干部进行一次轮训,着力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到2012年,全市80%以上的审计业务人员通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0%以上的审计业务人员通过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50%以上的审计项目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不断提高审计项目的科技含量。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建成“金审工程”。

    三是着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符合审计事业发展、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审前调查、编制方案、审计查证、审计报告和整改落实等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控制指标,落实目标考核工作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建立由政府督查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从2010年开始,市、县两级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被人大通过后,政府都要专门听取一次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于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未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监察机关要纳入行政问责范围,财政部门要扣减相应预算款项。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等综合部门都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是全力保障审计工作经费。建立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经费报批和预算办法,重新核定标准和范围,切实保障审计机关必需的工作经费。从2010年开始,市、县审计机关公用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安排,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对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建设、技术装备等经费支出,实行专项报批,单项列支,从而为审计事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杜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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