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福山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5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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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政府自2007年选择8个预算单位试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为给区政府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该区审计部门在去年本级审工作中重点关注了此项改革的过程和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审计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责成财政部门对原有的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于近日制定下发了新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决定自2010年开始,将区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围。新一轮改革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方法。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以及会计核算办法等,明确各相关单位、人员的管理职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二是建立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立了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因此减少了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为确保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效运行,区财政部门确定近期对各部门、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除按规定允许保留的账户以外,其余账户一律撤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保留或另设账户;原有账户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部门代管,部门和单位需要支用的,需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实行支付,直至原账户结余资金使用完毕。(陈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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