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领导强调: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防范“屡审屡犯”现象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字号:【大】 【中】 【小】
     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强调:审计是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后一个关口,审计监督是维护各级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审计的目的不仅是揭露问题、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从近年来该市各级运用审计成果的情况看,多数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的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屡审屡犯”、“屡查屡犯”的问题。为此,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注重重点审计与一般审计统筹兼顾。重点加强中央、省扩大内需国家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市县两级政府性资金项目审计;加大涉及民生资金、民生工程:如教育、卫生、社保、救灾、文化、惠农资金等审计;深化财政资金使用审计,关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性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

    二要坚持分析研究与查处问题并重。从查出的问题看,有的是由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制度缺失、制度不完善或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着密切的关系。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既要注重发现、揭露和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更要注重分析和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种漏洞,从中发现一些规律性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审计结束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要高度重视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深化改革,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高度重视审计决定和移交案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注重扩大和运用审计成果。今后要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不抓审计整改,审计工作就失去了作用和意义。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重大的审计项目要形成专题报告,从点和面结合上,从微观和宏观结合上分析、揭示问题,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要注重审计成果的“二次开发”,每年从典型的和个别的审计成果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深层次的东西,使审计在更高层次上发挥作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该戒勉谈话的戒勉谈话,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该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的移交有关部门。要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重大重点审计结果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落实审计结果整改措施。对执行好的、整改好的,应给予肯定,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审计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通过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和领导干部的素质,提高政府系统的整体管理水平。

    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信息公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实现审计事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公开的范围要逐步有序扩大,在政府内部通报、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三个层次逐步推进,公开的重点要围绕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开展,公开的内容包括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以公开促进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方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