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审计局学习贯彻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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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召开后,广东省广州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了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认真学习,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各处室、局属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个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黄华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各处室、局属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会议等精神以及《廉洁准则》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审计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抓实。三是各处室、局属单位要以开展“机关效率年”活动为契机,巩固去年在“机关服务年”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第一、效率至上”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果。四是全局干部、职工要坚持将廉政建设作为保障审计质量的生命线,将遵守审计纪律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以要求别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严于监督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自觉履行审计职责,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高效审计。五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日常内部监督工作,深入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审计第一线监督检查了解情况,坚持每年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审计回访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等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发挥审计在促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各处室、局属单位要根据温总理提出的“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促进全市廉政建设工作与今年审计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抓住重点,积极履行审计职责,为全市廉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揭示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工程质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节俭办亚运,廉洁办亚运”目标的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
    ——做好民生审计。揭示和查处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防止损失浪费,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有效和节约,确保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政策落实,惠及民生。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做好《广州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广州市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实施细则》的实施,完善权力运用的问责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扩大审计结果运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理财。进一步做好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前移监督关口。
    ——强化预算执行审计。注意揭露落实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资金使用效率低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农民利益等问题;关注是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是否实现经费预算“五个零增长”,是否执行压减公用经费5%和预算专项经费10%的规定等。促进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配合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企业审计调查。摸清家底,全面真实反映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促进企业有效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依法经营。
    ——立足构建预防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不定期综合反映审计发现体制、机制层面上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提供及时、有用的建设性建议,从长效机制上预防廉政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促进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严肃查处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对负有重大责任且符合问责条件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根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及时提起问责或问责建议;对审计发现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协助查办违反廉政规定的案件。(李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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