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桓台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桓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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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桓台县审计局在地税税收征管审计时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开具非地税部门监制收据隐瞒售房收入逃避税收或延期缴税的现象,同时贷款应税合同及支付个人工程款时代征税款流失严重,审计局及时提出审计建议被桓台县政府采纳,并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力度。

    根据新文件规定,在以下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加强预收款收据管理。房地产企业在收取购房款时必须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山东省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各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桓台管理部等办理住房贷款的部门要求配合该政策的执行,在办理房屋贷款时,必须要求购房人提供地税部门监制的《山东省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否则不予办理。

    二是加强贷款应税合同的管理。地税部门与各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桓台管理部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在购房人办理贷款时及时代征贷款合同印花税,同时每月15日前各金融机构和市住房公积金桓台管理部要将贷款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加强在建工程款的管理。地税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在支付工程款时代扣建筑业营业税。

    以上举措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秩序,加大了综合治税的力度,有效的避免了行业税收流失现象,从源头上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郑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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