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审计促进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有效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6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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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该方案采纳审计部门建议,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和各司其职的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该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

    去年4月,宁波市审计局对甬江流域污水排放和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由于政府执法部门分散,未能形成监管合力,非法向甬江、奉化江等河道偷排建筑垃圾现象屡禁不止,致使不同程度地出现河道阻塞、河水污染现象,三江景观受到破坏。为此,市审计局向市政府上报了《非法向甬江、奉化江偷排建筑泥浆现象应予高度关注》、《规范三江河道的整治管理、探索淤泥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途径》等审计信息专报,并联合宁波电视台新闻频道栏目分5期报道甬江排污审计调查系列——《母亲河之伤》。审计反映的情况引起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切实改变甬江内淤泥及建筑垃圾乱倒的问题。为此,宁波市成立了由市领导负责的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城管、水利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梳理。近期,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出台了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要求通过两年的努力,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利用为主、海洋倾倒为辅的建筑渣土处置方式全面构成,建筑渣土“两点一线”(即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准入制度和价格标准基本统一,企业及行业的自律行为显著增强,建筑渣土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宁波市物价局与城管局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对渣土运输价格实行“起运基价”加“超起运运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还增加了“水上”处置方式的运输和处置费用,这也是该《工作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陈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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