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着力“四个重点”强化投资审计协审管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任务不断加重而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于投资审计,通过抓好“四个重点”着力发挥协审单位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政府投资审计效率。2005年8月至2010年3月,该局已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审计4719个,审计涉及总金额 137.7亿元,累计核减建设资金达7.65亿元。

    一是把好协审单位入口关。根据该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和周边造价咨询机构的数量、资质、信誉、规模、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政府投资审计协助单位所需条件及要求,并通过网站信息发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应聘的社会中介机构由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分值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评审结果引入外部监督,最终入围的协审单位向社会公示,确保协审单位选择的公开、公正。

    二是建立有效的质量考核奖惩机制。根据项目大小及具体情况划分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误差率、误差数量等范围,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社会中介审计质量考核制度,对评判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对因协审单位严重失职、业务水平低劣或故意出具含有虚假、高估冒算、带有偏见、误导性的审计报告,造成委托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委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多部门参加的协审单位评审小组,对协审单位基本情况、社会信誉、现场考察情况、委托审计质量、审计项目进度、审计纪律执行等八个方面进行评审和考核,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实行暂定和取消协审资格的处罚措施。定期向协审单位宣传相关的审计条例以明确各社会中介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遵守的各项审计纪律。

    四是制定合理的委托分配方法。采用“擅长”及“质量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或委托协审单位进行项目审计,对投资额较大或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审计部门可同时组织2至3家协审单位参与,重要或特殊的建设项目可组织本市境外的社会信誉良好、执业能力较强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对于具体项目的委托分配实行内部审批程序,最大程度的避免人为倾向,保证分配的公正性。(瞿桂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