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公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来源: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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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有账无物、有物无账、产权不清等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4条审计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日,根据县领导批示,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集了由纪检、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问题。由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理顺公车产权关系。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情况,及时对现有车辆进行盘点清理,对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的,要及时归还;对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换的,报县政府批准,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调拨、划转手续,理顺产权管理关系。二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对新增、更新公务用车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和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日常核算,对需要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的车辆,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加强公车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动态管理,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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