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率先出台区域环境审计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在近三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苏州市区域环境审计操作指南》,标志着该市区域环境审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国家审计署提出的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2007年,苏州市审计局突破传统思维,结合对下辖常熟市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首次试点实施了区域环境审计,对常熟市的环保政策执行和环保资金投入绩效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履行情况。此后,该局又对其他下辖县区实施了区域环境审计,加大了对审计内容和评价体系的探索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逐步形成了苏州特色的区域环境审计模式。目前,该市区域环境审计基本做到了区县全覆盖,有效促进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的竞争力。

    《指南》的出台既是对前期试点工作的全面总结与回顾,也是对今后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的促进与推动。全文近2万字,包括审计目标、审前准备、审计内容与方法、审计评价参考文献、附则五个章节,每个章节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性。

    审计目标部分明确区域环境审计是通过检查地方政府在环保政策执行、战略规划实施以及环保资金征收使用的情况,分析政府环保履责绩效,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和完善环保政策,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环保工作行为。

    审前准备部分明确要全面了解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审前调查的主要对象和内容,并具体对政府办、发改委、环护局、水利局、建设局等审计涉及的10个对象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罗列。

    审计内容与方法部分着重围绕地方政府环保政策执行、产业规划、环境综合治理、重大环保项目绩效以及环保资金征收使用管理5个方面共41个审计事项,分别从审计过程描述、涉及资料及来源、审计方法、评价依据4个方面逐一阐述和详细说明,为推广区域环境绩效审计提供了蓝本。

    审计评价参考文献部分从全国人大颁布的环保法律、国家制定的环境政策法规、地方制定的环保法律法规3个层次,列举了46条审计评价参考文献,为审计评价提供了较为翔实的依据。

    附则部分对其他注意事项做了简要说明。

    《指南》的印发出台,为开展区域环境审计提供了有益借鉴,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审计风险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指南》的推广应用,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区域环境审计的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苏州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张美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