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委组织部长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五点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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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牛俊宪同志专门听取了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汇报,对今后一个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五点新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重点。突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情况审计,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贯彻中央、省、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等重大经济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评价其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突出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计,结合具体重大决策事项,检查经济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和可行,评价经济决策机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效果如何。突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审计,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金融、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审计中要更加关注工作绩效的审计监督。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完善审计计划管理制度。主要领导干部一个任期内,应当至少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系统审计和任中审计制度。加强对检察院、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国土等系统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系统内部的权责划分,明确权责关系,规范权力运用。要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制度。结合今年安排的8个区市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工作,抓好同步审计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建立审计回访督查制度,对问题较多、屡查屡犯、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促使被审单位全面彻底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公告、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形式,通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以及不执行审计决定或者对审计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各类问题,要坚持按程序、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开。同时,不断拓展审计公告的方式、范围和内容。今年,要探索实行审计结果由往年的综合公告向单体公告转变,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协助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注意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揭示和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提出建设性意见,既要帮助被审计单位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也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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