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岸经责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切实做到“四个注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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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在认真学习《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总结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验与不足,将审计内容拓展为关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与关注领导干部“用权履责”情况相结合,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方法。该局突出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的审计,看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如:对某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领导独断专行,主观武断,没有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任的十几年间群众举报不断,审计组将历年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作为审计重点,对重点资金的收支环节进行认真核查,通过审计,回答了举报人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收支结果的疑惑,同时也使被审计单位领导意识到民主决策的重要性。

    二是注重对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权的审计,看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和实施。如在对区某建设单位的审计中,根据群众在审前举报和反映该单位长期没有实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审计组将该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作为审计重点,发现该单位存在支出审批制度不健全,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和盘点等问题,审计结束后立即要求该单位立刻整改,健全制度,完善手续,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是注重对领导干部经济分配权的审计,看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如在对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的收费项目比较多,其大部分的收入属行政性收费,为此将该单位收入来源是否合法,收入的取得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重点,发现其违规收费104.96万元,乱发奖金补贴等违规问题,该问题已由纪检部门作出了处理。

    四是注重对领导干部财经政策执行权的审计,看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对某一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该单位的职责范围,审计组将该单位执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采取账面审计和外延调查相结合,发现该单位将高龄老人专项经费挪作其他项目支出,致使国家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违纪问题,金额达40余万元。其次是查遗补漏,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发现共性问题,推进制度创新,如:在经责审计中发现,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导致前任与后任之间的经济责任难以准确界定,从而增加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难度,同时也使相关单位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受到了影响。因此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专门派出学习考察组到上海、宁波等地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起草了《江岸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两办”名义下发全区执行。该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离任后经济事项的交接程序和内容予以了规范,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有章可循,为准确界定前任与后任的经济责任奠定了基础,使离任者走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周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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