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审计交通部门联合发文携手堵塞公路拆迁管理漏洞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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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对该市绕城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这一老大难问题,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仔细分析和研究,同时结合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与市交通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吉草高速公路吉林市城区段征地拆迁管理费开支管理办法》。《办法》对拆迁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在加班费这项重要支出上规定了严格的计算方法和审批制度。《办法》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管理费开支,同时也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有效整合审计和交通部门的专业资源。此举既发挥了审计机关在运用财经政策法规方面的优势,又较好地与交通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避免新制度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如审计机关在制定开支标准的时候参照了《劳动法》中有关加班补助费的规定,同时交通部门根据本单位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实际,编制了加班工时审批统计表。这两方面的结合,使该项政策在具有较强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是共同监督落实,保证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在以往审计机关就某行业或部门制定的规定或办法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推阻搪塞,其效果往往差强人意,但采取审计机关和执行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的方式,并由两部门共同监督落实,保障政策的落实执行,有效避免了上述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了规定的执行力和贯彻度。

    三是充分发挥了审计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功能。从审计整改的角度来看,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就是既要纠正问题,又要研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其重要途径就是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办法》的出台,从根源上堵塞了拆迁管理费在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保证了拆迁管理费控制在拆迁补偿资金3%的范围内,同时也为今后规范拆迁建设管理工作的起到了较好的借鉴作用,该项管理办法得到了项目的建设单位——省某高等级公路开发公司的充分认可,并准备在该公司下属的所有项目办进行推广,届时将为全省的公路拆迁建设节约大量资金。(郝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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