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城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来源:河南省商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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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政府采纳商城县审计局在对该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中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校舍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校舍质量安全的一系列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全县贯彻执行,切实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真正把该县所有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该意见明确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工程”配套资金以及实施“工程”所必需的办公经费,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实施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全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该意见规定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资的社会效益,科学规划,周密论证,严禁未经科学论证就盲目建设,严防教育投资浪费现象发生。项目规划一经上级批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作任何变动。

        该意见要求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结,在项目审批、报建、资金下达等方面特事特办,简化手续,降低成本;根据建设规模选择招投标方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防不规范和腐败现象发生。

    该意见强调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项支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严把工程决算审计关。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项目学校将工程竣工初步结算结果送县教体局进行初审,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报送县审计局进行专项审计。(冯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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