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征地补偿安置项目评估行为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1日】
【来源:四川省崇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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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崇州市审计局在今年的征地拆迁审计延伸调查中发现,个别拆迁单位在对被拆迁户进行资产评估时,由于自行选择估价机构,缺乏统一组织、有效监管,导致拆迁补偿价值与实际市场评估价值背离、同一拆迁区域补偿额差异较大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得拆迁补偿有失公平,极易激化社会矛盾。

    为此,审计机关向市政府提出了“建立评估机构备选库并严把机构准入关口,进一步规范项目评估行为,切实保护被拆迁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建议,研究出台了《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安置项目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全市征地拆迁项目评估工作由崇州市征地拆迁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库中的中介机构承担;征地拆迁项目需要评估时,由征地拆迁主管部门从准入的评估机构中抽签产生,未经公开抽签擅自委托的,其估价报告不予采信;征地拆迁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库的比选工作由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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